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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6-01-30 查看次数:12

    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留置中心为海口市纪委监委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海口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口市留置中心、海口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其中,海口市留置中心3名(管理岗2名、专技岗1名),海口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1名(管理岗)。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海口市纪委监委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结束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清廉海口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Idh(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8:00至2月8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8项:

    (1)《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6年2月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须一致。

    (3)以上材料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口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三)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10日。

    (1)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截止时间2026年2月8日17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应聘该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未达到1:3 比例的,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3)岗位确认信息于2026年2月11日在清廉海口网站发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岗位,其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不得再改报或补报。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2月12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2日8:00至2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已报名该岗位人数。

    (4)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海口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8日。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出具派出所开出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详见附件6),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安排如下: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3)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清廉海口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6)本次招聘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口市纪委监委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清廉海口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7)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声明。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海口市纪委监委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报名信息填写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清廉海口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或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清廉海口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核后,拟聘人选通过清廉海口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廉海口网站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海口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入职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口市纪委监委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898-65350071、0898-65350072

    联系电话:0898-68723113  孙维艺、颜仕承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8:3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由海口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口市纪委监委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海口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专业目录

    6.2026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s://rsj.haikou.gov.cn/xxgk/fdzdgknr/ywgz/202601/t1504345.s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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