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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查看次数:7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公告发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9名(均适合男性),其中:

    1.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计划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名;

    2.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3.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1.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和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报考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报考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和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位需具有县内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4.报考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的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和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位的人员需要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5.满足公务员转任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相关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满服务年限的。

    6.与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9月16日通过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需到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309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岗位报名人数多于选调计划数即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实绩考核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联合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等相关部室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以及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分别在湘阴政府门户网站、拟调入机关、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符合转任和调动条件的,办理转任和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对象在公示期、试用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湘阴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并事先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

    选调对象调入机关后,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在职数范围内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0—2115650

    监督举报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730—2115195

    附件1.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湘阴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xiangyin.gov.cn/31185/31200/62803/content_2401605.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9-17
    • 信息地区:湖南   | 岳阳
    • 职位:心理 | 事业单位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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