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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查看次数:1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为激发域外干部回梅干事创业热情,吸引倡导在外年轻干部反哺家乡、回馈家乡,助力梅河新区(梅河口市)高质量发展,计划以人才回引的方式产生选调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引计划

    本次计划回引人才22名,涉及11家事业单位,16个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岗位设置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回引范围

    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域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梅河口市户籍或生源地为梅河口市;

    2.非梅河口市户籍,曾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工作、学习;

    3.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梅河口市户籍或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工作。

    三、回引条件

    (一)回引人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2008年4月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6年4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调出;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

    8.具有回引要求的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和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从业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4月7日;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的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邮箱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邮箱:mhksybzk@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1: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报送至指定邮箱,PDF格式文件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本人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申请回引人员需要填写《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报名表》(附件2)。

    3.申请回引人员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及同意调出证明,并报告近亲属从业情况和可能存在回避关系的有关情况(附件3)。

    4.曾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工作、学习过的非梅河口市户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能证明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工作、学习的材料。

    5.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等近亲属为梅河口市户籍或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亲属的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明等能证明配偶、父母等近亲属身份信息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5日11:00之前电话及邮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2.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五)报名缴费

    本次人才回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考试

    (一)本次人才回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按照100分计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对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回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体检由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人才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回引体检结论依据。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准确等内容。一般在考察过程中进行实地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回引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回引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回引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回引条件的,取消其拟回引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回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转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调转入职

    经过上述程序和综合研究确定的回引人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由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办理调转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调转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回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对等安排、对口配备、合理调剂的原则。合理安排回引人员工作岗位,回引人员落编工作由梅河新区党工委(梅河口市委)编办统筹协调落实;

    (二)资格审核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回引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回引资格的,均取消回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回引资格;

    (四)回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全程执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对于回引过程中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拨打)

    1.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监督电话:梅河新区党工委(梅河口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435-4225951。


    1.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岗位设置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2.梅河新区(梅河口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回引报名表

    3.其他证明和报告的样例

    梅河新区党工委(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社局

    2026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mhk.gov.cn/jyhpt/rsj/gsgg/202604/t20260407_9487386.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4-07
    • 信息地区:吉林   |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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