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30 栏目: 港澳台 浏览量:4
延安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 条件 | 备注 |
| 1 | 宣传部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0503)、中国语言文学(0501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 ||
| 2 | 学工部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学(0301)、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工商管理学(1202) | 就业指导专职教师 | |
| 3 | 教务处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数学(0701)、电子信息(0854)、教育学(0401)、统计学(0203) | ||
| 4 | 财务处 | 1 | 硕士研究生 | 会计(125300) | 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与延安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材料中说明;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延安大学官网首页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2026年1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材料:包括《延安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上传报名材料时,将各类材料整理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不超过50M),文档命名为:拟应聘工作单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专业代码)+联系电话(例如:宣传部+张三+新闻传播学(0503)+139000000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并发布现场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审查时应聘者须提供与线上初审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对材料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现场审查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笔试内容与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有关,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及整体成绩划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小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最终按照笔试60%和面试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在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心理测评、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及心理测评。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及资格条件复审。考察及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环节,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最终审定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报到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协议,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签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延安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中,一经发现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存在虚假、伪造、隐瞒的,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的,个人档案材料记载的重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经查证属实,本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或聘用关系。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911-2650071
附件:延安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yau.edu.cn/info/1117/3708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