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6 查看次数:5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1.本次招聘共涉及全县26个单位,招聘名额共40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
2.本次招聘岗位人员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各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发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环节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不设统一的报名平台或地点,报名方式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应聘者需仔细查看意向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或补充说明,明确该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及相关细节。
四、考试
与考试相关的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和工作安排,依法依规自主研究确定并全权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递补人选确定以及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要求及结果,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自行组织落实并发布相关信息。
六、聘用、合同期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格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合同期限管理
各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地设定合同期限,可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设定试用期限。
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时,应秉承透明、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并有效防范、化解可能引发的负面社会舆论,切实维护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的公信力,着力提升编外人员招聘质量,共同推动我县编外人员招聘及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用人单位须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科学统筹监督工作,考试全程应配备充足的监督人员,对考试、审查等环节实施严密监督;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均须自觉接受监督。
(二)各用人单位在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时,如对招聘工作执行过程存在疑问,可及时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具体细则、岗位要求、资格审查结果、考试通知、面试安排、入围名单及最终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与后续通知,均由各招聘单位选择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自行负责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自行密切关注各意向报考单位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附件:德格县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i14IY-KBHeSiASZzwmW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