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查看次数:3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第10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岗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已经公示结束。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考试(考核)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7:30,当日上午7:30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集合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98号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A101会议室。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由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考生因妊娠等特殊原因不宜参加体检的,可以保留资格暂缓体检。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前查看《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在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2.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携带的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家属等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不配合体检、未检完擅自离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对于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5.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
联系人:王工、尚工,电话:0898-66568205。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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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400/tzgg_gg/202611/t20261104_4173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