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8 查看次数:12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被限制从业或不适宜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8:00—11月6日17:00。晚于截止时间提交报名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hr1.81kf.cn:8898/zp.html#/报名。简历应附以下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2)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条件中要求的规培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自报名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个人中心】-【已应聘职位】处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有误、提供的报名资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等造成的审核不通过,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10:1的,该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10: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因缺考造成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3:1的,面试正常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理论及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到7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岗位等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影响笔试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调剂药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方式进行。
(1)现场答辩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到7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技能操作考核: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操作的,视作放弃操作。操作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到7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折算:
(1)只采取现场答辩面试的,综合成绩=现场答辩面试成绩×100%;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综合成绩=现场答辩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50%。若增加笔试,采取笔试+现场答辩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现场答辩面试成绩×50%;采取笔试+现场答辩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现场答辩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达标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操作考核成绩、现场答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进行1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情况。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应届毕业生考察在校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护理岗位人员与医院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调剂药师岗位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
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拥有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
028-61468372、028-82700448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69716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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