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4 查看次数:8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我单位拟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1.岗位名称:就业见习人员;
2.岗位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要求熟悉电脑操作,踏实认真,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见习期限12个月。(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598-8700580.邮箱:qlxzfwzx@163.com,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09-1号(注:参加见习工作期满人员不再次录用,本人名下拥有营业执照不予录用,本人缴纳过社保不予录用)。
三、 面试安排
1.初步筛选简历后将确定面试名单;
2.电话或短信通知人员面试,届时请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主要对人员的个人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
四、相关待遇
1.就业见习人员根据服务期限,给予按月享受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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